北京著名公民财产保护论证会诞生记
2020-11-11 17:04    来源:未知    点击:

  北京著名公民财产保护论证会诞生记

2011年秋,北京几位教授和专家找到我商议,想成立个公民财产保护论证会,利用北京人脉关系为公民和企业做点事。他们说:现在社会诚信力下降,很多个人和企业经济纠纷常常发生,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找政府推来推去,尤其是终身判决出现错案求告无门,这个论坛主要帮他们分析案情,找出突破口,也可以平息矛盾,为国家和社会减轻上访压力。凡冤枉的案件我们尽可能提供帮助,如果法院审判正确,或政府已经解决了,但当事人误认为不公的案子,我们帮助化解,说服他们放弃申诉,或放弃越级上访。还有些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差,遇到疑难杂症无所适从,有病乱求医,不但起不到防控作用,而且会越陷越深,最后企业倒闭,工人下岗,多年的积累化为乌有,甚至有的从企业家变为阶下囚,这太可惜了。如果我们联合京城乃至全国众多专家学者帮助企业把脉问计,科学规划,最起码使我国一部分企业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企业都好了,老百姓不就腰包有钱了吗?"我听了几位教授这番话深受感动,为教授和专家这种高尚情操,这种仗义直言,忧国忧民思想所折服,就没加多想当即表态称赞这是个大好事,也是善举,我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就这样,我们的第一场论证会召开了。由于是民间发起,又在萌芽状态下,几乎是权威专家邀请不来,我们就找身边比较熟悉的专家参加,虽然刚开始的几场专家力量有些簿弱,但每个专家都能拿着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或事件,针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反复研究,反复推敲,反复提问,力争把当事人应该诉求的理由诉求出来,力争把当事人不解的疑惑解决掉,使他们不要再纠访,再缠访了。经济论证会由于制订的规划方案明晰可行,使企业有了主心骨,有了方向感。
随着影响力的扩大,当事人满意度的扩散,各种媒体的报道,专家队伍逐渐增加,现在已拥有专家、学者、律师等数百人,成为北京富有卓见的法律服务体系,得到了江平(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郭道晖(法学泰斗、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原主任)、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家骏(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公安部首批特聘监察员)、张泗汉(法学泰斗、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务院办公厅专家、中国行政学会副会长)、高铭暄(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刑法立法主笔)、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会会长)、翟业虎(法学博士、教授、美国mUs访问学者)等名家的支持。法学泰斗、经济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的参与使得每一个案子的精确度更高了,企业合法运营的基础更加牢固了,也帮助基层法院、公安、检察院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纠偏了一些案子,保障了企业的正确航道,使依法治国和经济建设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如:黑龙江大庆市谢某峰案。2012年谢某峰母亲王环到北京找到我哭诉她儿子被公安抓走冤枉,这个时候案子己走到检察院了。当我看完她交给我的公安局和检察院调查材料感到谢某峰并不冤枉,并且认为谢某峰是个无懒,罪有应得。第二天我告诉她母亲这忙帮不了,但她母亲哭哭啼啼说一定让我帮"。我说:"帮得有理由,如果你儿子做恶多端,害了别人,我要无原则帮忙不是助纣为虐了吗?你要拿出扎实的证据让我信服。"第四天,她让律师来京见我,又带来了一部分材料,我结合第一次带来的材料经过一天一夜的整理,谢某峰的案子终于理出了头绪。公安局抓捕谢某峰的理由是涉嫌侵占。可案发时谢某峰是独资,侵占是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独资企业是自已的所有资产完全由自已拥有,哪来侵占?为了进一步弄清案件的性质,征得她母亲的同意,我们专门组织了一场谢某峰案件论证会。自始至终全场摄像,速记员原汁原味地记录了每个专家的发言。论证会结束我们把摄像制成光盘,把速记材料一并送给了大庆市政法委、检察院,要求领导重新复查此案,并告诉检察院:公安局错的地方是把公司前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没搞清楚,谢某峰处置公司财产时系独资企业,虽然后来增加了公司合伙人,但与谢某峰处置公司财产不搭杠。这样谢海某涉嫌侵占罪就不成立了。最后在我们反复沟通下,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终结了此案,有力地保护了谢某峰的人身和企业安全。还有河北孙某午非法集资、辽宁付妈妈家庭暴力展览馆是否应当被强拆、宁夏一百多名电工要求养老保险等事件都是通过召开论证会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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