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4-03-15 21:31    来源:未知    点击:

 
1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新建立的国土资源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依法行政。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把部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管理机制。[1]
具体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
2机构领导
 
姜大明
 
姜大明[3],部长,山东省省长。
1953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文化,哲学学士。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
先后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团中央工作。1984年6月起,历任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5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年2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1998年7月起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2001年7月任省委副书记。2004年1月任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2007年3月任省委副书记。2007年5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2007年6月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08年1月当选为省长。2012年5月在中共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副书记。2013年1月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山东省省长。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4]
徐德明
 
徐德明,副部长、部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
男,满族,1953年11月生,辽宁凤城人,经济学硕士。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9月至1977年9月在河北地质学院探矿工程专业学习。 
  1977年9月至1983年10月在辽宁省地矿局探矿工程处工作(其间:1980年3月至1981年2月在长春地质学院进修)。 
  1983年10月至1985年1月任辽宁省地矿局探矿工程处副处长。 
  1985年1月至1994年6月任辽宁省地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2年3月至1993年7月在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学习)。 
  1994年6月至1995年4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5年4月至1997年8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95年3月至1995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97年8月至1998年4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兼地矿部辽宁地勘局局长、党组书记(正厅级)。 
  1998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地矿部辽宁地勘局党组书记。 
  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市长。 
  2000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1年6月至2001年10月任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1年10月至2003年9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3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2008年10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测绘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5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3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负责部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事务、调控和监测、执法监察、科技与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全面工作。
汪 民
 
汪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
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河北磁县人,博士研究生,研究员。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4月至1976年8月为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县插队知青。 
  1976年8月至1978年8月在郑州地质学校水文系水文地质专业学习。 
  1978年8月至1983年9月郑州地质学校水文地质教研室教师。 
  1983年9月至1986年9月在武汉地质学院水文系水文地质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 
  1986年9月至1987年9月在河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商丘分站工作。 
  1987年9月至1990年11月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文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 
  1990年11月至1991年11月在联邦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学习(博士生,联合培养)。 
  1991年11月至1993年11月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后流动站。 
  1993年11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文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 
  1996年4月任河南省地震局局长助理。 
  1997年4月任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副司长。 
  1998年8月任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筹建小组组长,1999年6月任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临时党委书记,2000年7月任信息中心党委书记。 
  2001年11月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04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2004年8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07年4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
协助负责部日常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环境工作。负责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全面工作。
张少农
 
张少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男,汉族,1954年7月生,山西沁县人,中央党校大学。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1月至1975年3月解放军69军205师615团战士。 
  1975年3月至1977年9月山西省太原市无线电五厂工人。 
  1977年9月至1979年9月在山西省教育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79年9月至1982年4月山西省太原市委党校教师。 
  1982年4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委办公厅秘书。 
  1984年8月任共青团山西省太原市委书记。 
  1988年12月任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1992年6月任山西省忻州地委委员、忻州市委书记。 
  1994年7月任山西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11月任山西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年4月任山西省运城地委副书记,1998年3月任山西省运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0年9月任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0年3月至12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1年1月任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3月任山西省晋城市委书记、晋城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5年1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7年7月起兼任贵州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4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2011年5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11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人事、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扶贫工作。
王世元
 
王世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内蒙古通辽人,管理学硕士,土地估价师。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6月至1976年12月为吉林省通辽县角干公社青龙山大队插队知青。 
  1976年12月入伍,历任青岛海军基建工程兵十团战士、班长、副排长、政治处书记、干事。 
  1983年7月任北京海军政治部保卫部副营职干事。 
  1988年5月起历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秘书、综合处副处长、处长。 
  1992年9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1994年2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司副司长。 
  1996年5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规划司司长。 
  1998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 
  2000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 
  2002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2005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办公厅主任。 
  2006年10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09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11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负责规划、财务、耕地保护工作。
王寿祥
 
王寿祥,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
男,汉族,1951年1月生,辽宁辽阳人,大学本科,工程师。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12月入伍,历任铁道兵司令部通信队战士、技师、所长(其间:1974.09-1977.09在北京邮电学院有线系载波专业学习)。 
  1981年9月任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1988年2月起历任监察部五局副处长、处长。 
  1992年5月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地方一组副组长(副司长级),1995年8月任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 
  1998年10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副主任,1999年1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副主任(正局长级),2000年9月任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长级)兼干部室副主任。 
  2001年7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主任。 
  2003年6月任国土资源部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 
  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部机关、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胡存智
 
胡存智,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男,壮族,1955年1月生,广东兴宁人,理学硕士,工程师。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9月至1978年10月广西南宁十三中教师。 
  1978年10月至1985年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系地理学专业、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地学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86年8月在农牧渔业部土地管理局工作。 
  1986年8月起历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定级处干部、副处长、处长。 
  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在香港中英土地委员会工作。 
  1995年6月起历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代理司长、司长。 
  1998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 
  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在贵州省黔南州挂职任州委副书记。 
  2005年1月任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 
  2008年10月任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 
  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09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 
  2012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负责政策法规、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张德霖
 
张德霖,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专职)
男,汉族,1958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7月至1976年5月在山东省日照县岚山联中任教。 
  1976年5月至1976年10月在山东省荣成县石岛镇张家村务农。 
  1976年10月至1980年8月在山东省荣成县渔船修造厂工作。 
  1980年8月至1984年8月在山东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4年8月至1987年8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学习(硕士研究生)。 
  1987年8月至1992年6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干部、助理研究员、副处长(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读博士研究生)。 
  1992年6月至1994年5月任国务院经贸办政策法规司政策处副处级干部、副处长。 
  1994年5月至2003年5月历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市场法规处处长、经济法规司副司长、办公厅副主任、经济法规司司长。 
  2003年5月至2010年4月历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副部长级)。 
  2012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专职)。
专职负责国家土地督察工作。
刘赐贵
 
刘赐贵,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
男,汉族,1955年9月18日生,福建省泉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3年2月 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上山下乡插队知青,任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6年10月 任邵武洪墩公社团委书记。 
  1977年10月 任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9年9月 任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1年9月-1983年7月,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第一期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大专毕业)。 
  1983年7月 任邵武县委政法委书记。 
  1983年10月 任邵武市委副书记。 
  1986年2月 任福建省光泽县委副书记。 
  1988年10月 任光泽县委书记、光泽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1993年3月 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常务副书记、福建省青年联合会主席、全国青联常委、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其间:1994年9月-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毕业)。 
  1997年3月 任中共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第一政委、党委书记。 
  1998年8月 任中共莆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第一政委、党委书记(其间:1996年9月-1998年7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市场经济课程班结业)。 
  2000年3月 任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0年9月-2002年7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海洋科学专业课程班结业,2001年9月参加中央党校第三十七期地厅级进修班学习)。 
  2002年5月23日任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任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龙岩市武装动员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2003级导师制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2005年5月22日任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委全面工作。 
  2005年6月28日任中共龙岩市委书记。中共龙岩军分区委员会第一书记、龙岩市武装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 
  2007年2月4日任中共厦门市委副书记、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年2月1日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 
  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负责国家海洋局的全面工作。
[5]
3机构设置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部内各司局: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
执法监察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国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上海局;沈阳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
部属事业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
天津地调中心;沈阳地调中心;南京地调中心;武汉地调中心
成都地调中心;西安调查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调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科学院
机关服务局
油气中心
咨询研究中心
信息中心
财务审核中心
宣教中心
评审中心
人力中心
宝石中心
整理中心
经研院规划院
中国大地出版社
国土资源报社
博物馆法律中心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中国矿业报社[6]

相关热词搜索:自然资源部出台政策规范临时用地——坚决防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友情链接: 新华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 央视网 中国政府网 半月谈 中国经济网 凤凰网 法制日报 人民网 中国网 中青网 光明网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