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解决这个事
2021-03-15 11:12    来源:未知    点击:

  ,积分落户为在京长期工作就业生活的新市民提供了希望,实际政策执行还是不少有悖情理的地方,具体建议如下:1.学历分值偏高,应降低学历分值,其实工作几年的博士等高学历人士不一定为社会产生多大价值,应学历且结合工作产出效益,取得成绩挂钩!2.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和纳税因素,应考虑工薪阶层的收入和纳税情况,给予一定分值,体现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度!3.大幅度提高实际居住和工作指标分值,这个与对社会的长期持续性发展和贡献有关。更体现公平!房屋是购买和租赁应平等,在京贡献和购房与否没有实际关系,另外居住年限应从工作起,有工资收入和纳税就可累计积分,因为在2008年前社保不是强制缴纳,有银行工资,有缴纳个税就应计入积分!4.考虑子女是否在地就学,如果子女在京就学,持续就学,根据年限给予一定分值!因为这也可以体现居住属性!5.职住区域加分问题,应考虑是否子女已在城六区就学,因为好多人不可能孩子已在城六区就学,就没办法享受加分,应对从城六区生活工作就学都迁移到郊区的给与加分!6.在职教育获得的学历不应扣除相应积分,首先终身学习是国家鼓励的,应值得鼓励,在职教育不影响工作,不影响参与社会发展,所以扣除在职教育相应积分,有违公平!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超大城市积分落户,要突出实际工作和实际居住年限权重!孩子高考权应与常居和就学挂钩(在地工作15或18年以上,就学12年),而不是与户籍挂钩!提高社会公平和人情味!提高新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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